第78章 响皮肉-《医食无忧[穿越]》


    第(2/3)页

    他倒没指望少年说的那什么新玩法,但余锦年却是个言出必行的,既然承诺了,哪有不兑现的道理,再者说,也不能用人家的事来惩罚自家的大宝贝。

    说话间余锦年又躲了起来,季鸿爱抚着少年的发梢,却忽地一记重雷,打得他魂魄四分五裂,手指间一个战栗,生生扯断了少年的几根发丝。

    过了好一阵,余锦年才钻出来,笑吟吟:“好,还是不好?”

    季鸿一脸震惊,盯着少年一双似被胭脂水染过的唇,半晌说不出一个字来,他重重咽了口唾液,五脏六腑都被方才那声雷鸣震撼得涩涩颤动。

    余锦年看他不知是傻了、还是不满意,就是不说话,自己好容易壮实起来的勇气也有些垮台的架势。最可怕的是,越是这么想,他越是心虚,不由垂下眼帘不自觉地舔了舔微微有些肿痛的嘴唇,从被子那头钻了出去,要翻身下床,道:“我,我……”

    屋里很静,怕是一粒灰尘落地的声音都成了巨响。太窘迫了,余锦年在季鸿面前一刻都要待不下去了,他也不知道说什么,人生第一次就这样尴尬:“突、突然饿了,我去吃碗粥水。”

    啊呸!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提什么吃粥水!

    他要逃,被季鸿一把拽住了袖子,眼睛死死盯着他的嘴巴,惶惶问道:“真的?”

    “什么真的假的?”余锦年觉得就连衣袖都成了自己皮肤的一部分,被季鸿揪得烫极了,恨不能直接撕下来丢给他,他一面怪自己冲动,一面又怪这人实在太没见识,前怪后怪的径直恼了起来,用力甩了甩袖子,回头瞪他道,“你说真的假的!”

    没甩开,被季鸿死死地拽住了,他不知自己此刻目光有多直白,两人明明是黏得难舍难分的情人,此刻却在指剑相向,用视线互相剐探,剐到心窝,看谁涌出来的血最红最艳。谁先败落?自然是余锦年,因为在他受不了起身要跑的那刻,就被季鸿追下来,锁住了腰。

    银月如水,影子拉长,两人站在地上接吻,季鸿从来没这么失态过,格外蛮横,余锦年两一腿发软,被男人拢在怀里,眼睛向下瞥着,看到几乎贴黏在一块儿的薄影,像两条相互纠缠绕成了一团的蛇。

    季鸿身子骨似乎好多了,最起码这会儿半提半抱着,也没打颤,也不知是不是色壮怂人胆的缘故。余锦年脑子早不在弦上,刚才是他摆弄季鸿,此时轮到季鸿处置他,索性闭上眼,自暴自弃地一个劲往下秃噜,快秃噜到冰凉的地上,又被季鸿一把提起来:“别动,你一动我就受不了。”

    他规规矩矩地抱着余锦年,不过力气大了些,箍得余锦年肋骨疼:“你是不是哪座山头的小妖怪,魅着人把一切都给你。”

    余锦年如获大赦,眨巴眨巴眼睛,皮道:“刚才给的就挺多的。”

    “可闭嘴罢。”季鸿急吸了一口气,不轻不重地打了下少年的屁一股,余锦年这才嘻嘻哈哈地乐起来,不再逗他玩了,老实地被他领到床上靠着,季鸿则去倒了杯茶水。

    余锦年乖乖喝着水,季鸿道:“下次不用……”

    “不好?”余锦年又紧张起来,连水都喝的不是滋味。

    “好。”季鸿声音很低,将水杯接过放在桌上,又反手搂着少年卧下,“只是舍不得……你做那种事。”因为方才一团闹,季鸿有些惫懒地垂着眼睛,余锦年抬手摸了下,很无所谓地道:“我高兴呀!我愿意给你做。而且,你生活习惯好,吃的又清淡……嗯,反正还不错。”

    短短一句话,季鸿来回品味了好长一段时间才醒悟过来,他被少年放荡不羁的话语惊的哑口无言,只颤巍巍地抖着睫毛,眉心隐忍着,半天才憋出同样一句话:“闭上,别说话了。”

    不说就不说嘛,余锦年哼了下,仍旧不管不顾季鸿此刻浮躁的心情,径直扎进他怀里去睡。

    ——

    接连几天,姜秉仁倒是没再出现,一碗面馆难得清静了一阵。清欢也打好了绦子,余锦年挑的都是些淡雅的素色,没那么扎眼,他当即就拿出那把小弯刀来,让清欢帮忙给系上,下头挂了穗子,栓在腰间使劲地嘚瑟了一番。

    腰间佩物是自古以来的风尚,早些年朝中崇武,多的是达官贵族佩着装饰精美的短刀剑出行,以彰豪迈爽朗之气,后来这些年,京中又流行起霁月清风款的美男子,是故大多贵公子都改为佩石戴玉,越是清雅的款式越好,京畿地区一时玉贵。一块指头大的雕刻精致的玉器,能抵得上一处深宅豪苑之价,可即便如此,仍不减人们追捧美玉的热情。

    这也是为什么余锦年只能买得起一块成色污浊的粗玉,给季鸿做玉竹簪的缘故。

    余锦年腰间佩上小弯刀,进进出出间晃得上头铃儿叮当,想让人不注意都不成,几个食客说了几句好听又奉承的吉祥话,余锦年就被夸得晕头转向,大手一挥给人打了折。引得前堂怀揣着同样心思的食客纷纷赞美起余锦年的刀来,直把什么想干的不相干的诗儿词儿胡乱地往上套,还有实在不善言辞的,憋红了脸,只憋出一个“神仙下凡才有这么美的东西”!

    若不是清欢及时止损,把自家洋洋得意的小老板连拖带拽地弄到了后厨,径直塞到正在摆碗的季鸿怀里,前头还不知要损失多少钱呢!清欢嗔怒道:“季公子,你管管他呀!”

    余锦年抬头问:“你管我?”

    季鸿视线落到他腰间的弯刀上,便心有灵犀地明白他又干了什么蠢事,却不忍呵斥少年,禁不住笑道:“不敢不敢,是余老板管我。”

    清欢被这两人的一唱一和气得一跺脚跑了出去:“你们快不要出来了!眼珠子都被你们刺疼了!”

    余锦年在后头哈哈大笑。

    过了晌午,客人少了些,余锦年正收拾桌子,打外头进来两个官差,穿着灰蓝色的差服,满口抱怨,两人大马金刀地往面馆里一坐,粗着嗓门喊道:“来一碟响皮肉,一盘烧猪舌,来四个大馒头,再给看着弄碗羹。”

    另一个又叫快些上,他们打了牙祭好去干活儿。

    好在都不是什么费火候的菜,余锦年应下了忙去后厨准备。

    烧猪舌好做,嫩猪舌去了外头的粗皮,斩成肉丁,配些杂菜用酒一渍,下热锅用茴香花椒炝锅出了香味,就将肉丁菜丁用豉汁儿大酱一通快炒,缀上一撮绿葱末即成。

    响皮肉倒是颇费几道功夫,这肉得是连皮带肉的鲜五花,肥不可太多,多则腻,瘦又不可太满,满则柴,红白相间,宽窄合宜,才是做响皮肉顶好的材料。

    肉俱切成一面带皮的方块,先在下了葱姜大料的沸水中焯过,稍稍断了生,再一一夹出来,用黄酒咸酱腌制一会儿,之后涂上小磨研出来的香麻油,串在炭火上烤,时不时看火候再抹一层麻油,烤得变了颜色,皮脆肉红,带皮的那面卷了酥边,便撒上些自配的芝麻盐、小辣粉。

    这样做出来的肉块满口生酥,在齿间咯吱响,咬到芯里,又是嫩嫩的红肉,既能满足人大口吃肉的口腹之欲,又有耐心处置的精致之感,红红白白摆在盘中,撒上白芝麻,端的是一道上得来台面的好菜。

    至于羹,余锦年则切了碎豆腐,用高汤烹了道咸蛋黄豆腐羹,鸡蛋絮与豆腐用高汤快手煮熟以后,便将碾碎了的咸蛋黄撒在上头。咸蛋黄向来有代蟹黄的用法,大概是取其微腥却甚鲜的口味、油黄的颜色,与蟹黄有异曲同工之妙,如此做出来的豆腐羹,也难得有了些蟹黄的鲜美滋味。

    三道菜端上去,就连抱怨惯了的官差也无话可说,许是累坏了,一顿饭吃得风卷残云,四个馒头三个菜,一口没剩,吃完了,抚着浑圆的肚皮,与店里年轻俊俏的小老板侃大山。

    这个说:“我瞧老板生得也俏,这几日可莫要晚上出去闲逛,也不知打哪儿来了个采花贼,净挑你们这些面皮白净的下手。”

    那个也说:“是啊,前儿晚上姜家的小公子就险些遭了祸手!也不知道他一个大少爷,深更半夜地何故要在街上行走,竟被那恶人扑了个正着!唉,要不我们也不能这般没头没脑,苍蝇似的满街去搜抓那不法之徒!”

    “快走罢,看这天,估摸着夜里就要落雪。赶紧办完了事,好回家吃酒去!”两人说着,又想起还有要务在身,忙结了账匆匆离去。

    余锦年却惊吓了一跳,姜秉仁这几日没来,却是遭遇了飞来横祸?

    他正担忧着,心想要不要去春风得意楼友情探望一下,谁想说曹操曹操就到,那“惨遭横祸”的姜小少爷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下巴仍是那样尖,但气色却好了,整个人像是吸了水又重焕光彩的海绵,又换回了他那华贵的宝蓝绸衣,带着缀珠抹额、玉带扣,挂着镶金禳银的香囊,可谓是本性难改了。

    姜秉仁走进来,人还没说话,先响亮地“汪!”了一声。

    余锦年踮起脚从柜后往下一看,骇道:“哪来的狗!”

    姜秉仁牵着一只皮毛棕亮的猎犬:“借个地儿,等个人。上一盘肉,要生的,给大黑吃。”

    大黑就是他那条狗,余锦年虽不怕狗,却也谈不上喜欢这龇牙咧嘴的凶东西,去后厨切了块生肉,帐当然记在姜少爷头上,他也不敢走近去摸那狗,远远地丢了过去,道:“你是要等人,还是要放狗咬人?”

    “反正不咬你。”姜秉仁哼道,“那块破石头,当我还真找不着他了?……你坐那么远干什么,还怎么说话?”

    “不了不了,远点好,距离产生美。”余锦年与他隔着两张桌子,死活不愿意过去,姜秉仁也没强求,依旧低头抚玩着自己的狗,“听说你前日闹了点小灾?”

    姜秉仁啊了一声:“你说那个扒我衣服的老流氓?”他轻描淡写地,“刚被我找人打了一顿,扒光衣服捆城外树上去了。现在估计……应该快被发现了罢?不是什么厉害人物,就是狡猾了一点儿。”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