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腌鲜鳜-《医食无忧[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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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小丫头教训了的余锦年丝毫不知悔改,日日吃过午饭就往春风得意楼去,直到静街时分,家家门前的灯笼亮起来,季鸿都已上床歇着了,他才一身疲惫地回来,就地蹬了鞋踹了衣裳就往被子里钻。

    季鸿被他惊醒,伸手揽他,他也沉得似死猪一样,动也不爱动。翌日天不亮就起来忙活,过了晌午又消失得无影无踪。

    难得晚上季鸿洗了头脸回来,瞧见少年回来,便在腕子上抹了点茉莉味的香膏,盖上被子轻声细语地说了会儿话,想讨个欢好,谁想手指还没碰到裤腰,就听见耳旁一阵沉稳的呼吸声——竟是径直睡着了!

    如此几天几夜都这样,饶是季鸿也不禁狐疑起来——这少年每日下午在春风得意楼,究竟都做的是什么苦力活?季鸿如今人在一碗面馆,思绪已飘远了,忧心余锦年在外边受了什么欺负,生怕他吃了苦水往自己肚子里咽。

    余锦年也确实每日下午都在咽苦水。

    那玉机水凳真不是人玩的东西,这脚下要踩,手里要上解玉砂水,雕形靠得是转起来的砣片,手若是不稳当,很容易划错地方,他刚上手时就一个不小心,嵌了道细长划痕在上头。因此只能配上一杯浓茶来提神,否则再一个错眼,细细的玉簪就要从中堑断。

    他两双手都沾着砂泥水,因为长时间摩挲粗糙玉面、更换砣片、抹解玉砂,指缝里都是污泥,手指头都磋磨红了,又酸又疼,两只脚腕也重得踩不动玉机脚踏。

    季鸿送给他一把货真价实的宝石刀,还是娘亲宝贵的遗物。他无以为报,总想回赠他点什么东西——这东西不能太大路旁,也不能太廉价,否则就没意思了,衬不上季鸿那把精致的传家小弯刀。

    那日在首饰铺见了那支白玉簪,那颜色素而不淡,简直像是给季鸿量身定做的一般。余锦年心生欢喜,很是想买下来给季鸿的,可是那个簪形他不喜欢,太花哨了,于是决定干脆自己做一个。

    不过余锦年将雕玉这事想得太简单了,还以为和木雕石雕一样,没想到竟是要用解玉砂来一点点地磨,用砣机一寸寸地刮,等真正动起手来,才发现其中的难度远超自己想象。但料已买了,胚已出了,姜秉仁的人情都欠了老大一个,无论如何,他也得出个完美的玉竹簪。

    只是不知道季鸿会不会喜欢……

    余锦年向来心宽,此时却也忐忑起来,就在这种忐忑中,余锦年终于完成了最后一道打磨抛光的工序,又找了大玉师傅帮忙把之前做的平安扣嵌上,最后将做好的玉簪放在清水里仔仔细细地洗净了,软布擦干。

    玉竹簪整体白素光亮,但之前失手乱划的那条细痕只能留下了,但远观着倒也不显著,像是竹节本身崩开的一条纹理。

    “差一点,勉强能看。”大玉师傅如此嫌弃道,“出去之后莫说是我金玉坊的活儿。”

    此种评价对余锦年已经是盛赞了,他赶紧胡乱告谢过大玉师傅,也谢过这些日子不嫌他笨手笨脚裹乱,还热情指点过他的其他做玉师傅,又邀请坊间兄弟们到一碗面馆去吃饭。

    挨个儿地谢过了,才推门告辞。

    春风得意楼是百花街这儿最高的一处,雕梁画栋,彩饰非常,每年月夕日,多得是贵人世族来预定团圆菜,晚上敞开窗望月,能将这一整片城东都尽收眼底。

    姜秉仁倚着楼上阑干啃豆包,远远看见一间铺子后门一开一阖,一个人影顶着毛毛雨走了出来,也不急着跑,先站在门口房檐底下,神情爽朗地抬头看了看天。姜秉仁回过头来再去看那铺子的店幡,黄黄白白的,写着顶大一个“玉”字,招摇死了,他将豆包往碟子里一扔,拍拍手翻回了屋内,从厨房讨了新出炉的玉带糕,踹袖子里走出店门。

    他嘴里咬着一片玉带糕,撑着一把极好看的桐油伞,伞是绢黄的油面,上头写千里烟波、暮霭沉沉,写长亭向晚、骤雨初歇,仿青鸾帖,灵动流逸,气韵生动,哪怕知道不是青鸾公子真迹,姜秉仁也爱惜得很,鲜少拿出来撑打。

    走出百花街,拐过童子巷,往前数十步就是金玉坊,冬雨绵绵,似顷天而落的一道细珠帘,碎在地上,似大珠小珠落了玉盘,他远远看着檐下躲雨的少年转过身来,正要抬手吆喝,忽地见他嘴角一开,直奔着相反方向跑去。

    姜秉仁转头去看,原是个戴着烟色披风的青衣公子,手似玉,人似玉,余锦年眨眼钻到那人的伞下,抬着头殷殷地望着,小声地说话。那种神态,令姜秉仁想起他雕玉的时候,目不转睛看玉的表情,是一般的虔诚。

    他那哪是看玉啊,原来是透过玉在看人。

    姜秉仁抬头看了看自己伞面上,写着今宵酒醒、良辰虚设,不由眼皮一阖,垂下伞遮住脸庞,往童子巷里退了几步。他明知是人家心上人来接人了,可自己心里就是不得意,不舒畅,走在童子巷里,将碰到脚尖的石子儿恶狠狠地踢得老远。

    忽听“哎哟”一声,姜秉仁毕竟是刚刚改邪归正的纨绔子弟,下意识扭头就想逃,迈了两步后也不懂自己犯什么癔症,竟慢慢走了回去,他探头探脑地扒着胡同墙,才伸了个脑袋进去瞧,赫然被吓了一跳!

    有个人面朝下趴在地上,一动不动,方才他踢飞的石子儿正落在这人的耳朵旁边。

    “死的活的?”姜秉仁心里发怂,走过去拿脚尖踢了踢对方,“喂——啊!”

    姜秉仁一声尖叫,手里伞也吓飞了——他被地上那人一把拽住了脚脖子,三拉两不扯地拖弄到地上去了——他一边往外爬,一边拿脚踹脚腕上的那只手,活像是被僵尸咬住了的小可怜,惊得三魂没了气魄:“我对不起你,我再也不乱踢了,你快将我放了!”

    那人森森抬起头来,哆哆嗦嗦道:“饭……吃……”

    姜秉仁直以为他是要吃自己,吓得快要哭了,匆忙扯着嗓子乱喊:“啊啊啊!我我、我开酒楼的,你吃什么鸡鸭鱼肉我都有,你千万不要吃我……你把我放了,回去就给你做一桌上等席面!”

    那人嚯地两手抓住姜秉仁,高兴得两只眼睛直发光:“上等席面!”

    ——

    人还没走出百花街,雨就停了,走回一碗面馆时,天色已暗,天际被红霞晕染,红彤彤地似块赤绸,季鸿将伞立在后院檐下,饭也没吃,收拾静了身上的水滴就进了房。

    余锦年紧随其后,踩着他的尾巴跟了进去,将门一关,挨着墙面仔细观察季鸿神色,方才在金玉坊门口瞧见季鸿时是惊喜,是高兴,是雪中送炭、雨中送伞的体贴,他迟钝到踏进面馆,才霍然惊觉自己秘密败露,过了会见他不说话,低头小声道:“你怎么知道我在那儿?什么时候知道的?”

    “不早,今日,段明跟了你一路。”季鸿坐在桌边,不咸不淡地褪去了身上淋湿的外衫,换上件儿干燥的新衣,这才抬起眼睛扫了眼余锦年,“生气了?”

    “没有。”余锦年扁了扁嘴巴,也搬了凳子坐他身前,支支吾吾说,“阿鸿,我给你……”

    话没说完,季鸿起身从床前小柜里掏出护手的膏盒,重坐回桌前:“过来,手给我看看。”

    余锦年不愿意,躲得老远,两只手背在身后猛摇头,简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欲盖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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