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对方非法侵入我家,我正当防卫,还有问题?-《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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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种情况下,陈斌实施的行为,应该属于防卫行为,且由于对方不法侵害的进一步升级,不能预测到接下来将要发生的是什么。”

    “在这种特定的情形之下,我方认为,陈斌做出来的防卫行为,应当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认定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主要因素是限度。

    可是

    李飞和徐冰等人是属于非法侵入住宅!

    并且伴有实施犯罪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限度的问题应该怎么认定?

    就算吕安控告陈斌超出了防卫的限度。

    可是对于非法入侵住宅并伴有犯罪情况的实施,他能够反驳吗?

    肯定不能!

    在防卫行为当中,能不考虑这一点因素吗?

    肯定也不能!

    李飞和徐冰等人的非法入侵本来就是非法行为,在这个过程中,遭受到了意外情况。

    应当怎么判定?

    再有一点,也就是其他因素的考量。

    李飞和徐冰等人在非法入侵的过程中,高达十几人,一方是十几名成年男性的讨债人员,另一方是一对母子。

    这种情况下。

    一般来说,审判长都会考虑到这种环境情景。

    来对防卫行为以及刑期进行相应程度的判定。

    .

    ….

    审判长席位上,在听完苏白的陈述后,宋远辉将关键信息记录了下来。

    “检方,请你方陈述。”

    “好的。”

    吕安明白苏白的反驳点在哪。

    苏白是想要让陈斌被判定为正当防卫。

    所以利用了李飞和徐冰等人非法入侵的这一行为,来对正当防卫这一情形做出辅助。

    对李飞和徐冰等人非法入侵这一个事实,吕安没有任何的异议。

    也应该考虑到,防卫的行为当中。

    对于这一点,吕安反驳不了。

    可现实的情况是,非法入侵属于对于李飞和徐冰等人的罪行控告。

    和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这两者之间不构成具体的因果关系。

    说白了。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最主要的还是限度问题,不是因为徐冰和李飞的非法入侵就能够判定成为防卫过当的。

    根据这一点,吕安进行了陈述。

    “审判长,针对被告方诉讼代理律师所陈述的李飞和徐冰等人具有非法入侵的行为。”

    “我方不进行任何反驳。”

    “但是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是由具体的限度来进行判定的,我方依旧坚持认为,陈斌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构成了防卫过当。”

    .

    ….

    宋远辉在听取了吕安的意见,接着看向了孟浩。

    “商议一下吧。”

    “嗯.…”

    审判台席位上,宋远辉敲响法槌:“检方和被告方的陈述意见,合议庭已经听取。”

    “针对于陈斌的防卫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双方还有没有什么要继续进行陈述的,或者是提交事实依据的?”

    苏白:“没有要继续陈述的内容。”

    吕安:“检方没有。”

    咚咚!

    “既然双方都没有任何需要继续陈述的,那么现在进入休庭。”

    “开庭后继续审理。”

    伴随法槌落下,合议庭成员起身,离开了庭审台席位。

    望着合议庭成员离开的背影,苏白轻呼了口气,揉了揉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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