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行政违法?你是真敢说呀!-《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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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场上。

    有关的身份信息已经核实完毕。

    检方律师:莫晓。

    水管站律师:孟海洋。

    这两位都是临南市相对来说,知名的律师。

    对于这个案子,有着一定的判定能力。

    更为关键的是,这个案子一审的时候,检方律师就是莫晓!

    可以说,莫晓对于这个案子,对于张来冬被判寻衅滋事,更加的了解,也能够确认对方基本上不可能改判。

    莫晓在庭审上保持着冷静和沉默,安静的翻看着材料。

    咚咚咚!

    审判台上,审判长白安敲响了法,将目光落在了诉讼方席位上。

    “各方身份信息已经核实完毕。”

    “本院对于张来冬一案,具有管辖权,本案由临南市中级法院审理,各方是否有异议,是否申请回避?”

    苏白:“无异议,不申请回避。”

    莫晓:“无异议,不申请回避。”

    孟海洋整理了一下资料:“无异议,不申请回避。”

    白安微微点头,在听到各方的回答以后,低头看了一眼资料。

    这个案子,他已经了解过了各方提交的证据。

    检方和诉讼方双方提交的证据,都有着明确法律的依据!

    是否判定张来冬有罪,还是需要双方在庭审上的辩诉。

    至于诉讼方提出来的行政控告。

    这个再看

    白安理清楚这个思路以后,咚咚咚,再次敲响了法槌。

    “对于本院审理此案,各方均无异议,现确定案由。”

    “本案案由:诉讼方上诉申请驳回一审判决,为张来冬做无罪辩护,同时,对于水管站对张来冬的行政处罚提起抗诉,案由是否属实?”

    苏白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审判长,案由属实。”

    话音落下。

    咚咚咚!

    审判台审判长席位上白安敲响了法槌:“确认案由属实。”

    “下面请诉讼方陈述诉讼请求,诉讼证据或事实以及法律依据。”

    “好的审判长!”

    苏白深吸了一口气,这一次诉讼的关键来了!

    从诉讼材料中,取出来早就已经拟好的诉讼请求,苏白缓缓开口陈述:

    “审判长,我方诉讼申请如下:”

    “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的,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有以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才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根据一审对于我方当事人的判定,为(三):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且多次,对此,我方提出质疑。”

    “即,我方申请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无罪。”

    “二:针对水管站对于我方的行政处罚,我方认为,水管站处罚属于行政违法,即,申请撤销行政处罚,并且对于我方当事人进行公开的道歉!”

    “审判长,我方诉讼申请陈述完毕。”

    这一次的诉讼申请,仅仅只是两条。

    第一条还算是相对来说,比较正常的,毕竟是做无罪辩护。

    可是这第二条闹哪样?

    水管站处罚属于行政违法?

    啧啧啧。

    你是真敢说啊!

    听完苏白的陈述以后,孟海洋微微皱了皱眉,没有说话,只是目光打量着苏白。

    只是心里思考着苏白说的行政违法是哪一点.…

    .

    ….

    审判台席位上。

    白安微微皱了皱眉,随即,看向了被诉讼方席位。

    “现在请被诉讼方检方,陈述发言。”

    莫晓稍微整理了一下诉讼材料,紧接着开口:

    “对于诉讼方提出来的,张来冬无罪,申请撤销一审判决,我方提出异议。”

    “我方认为,张来冬在此案当中,非法建桥,涉嫌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根据检方所提供的证据和法律意义上对于寻衅滋事的定义,确认张来冬已经构成了严重情节的寻衅滋事。”

    “我方认为,在诉讼方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之前,最好不要妄下定论,法律是严谨的,是不允许亵渎的!”

    “我方陈述完毕。”

    在莫晓陈述完以后。

    苏白嘴角微扬,最好不要妄下定论?法律是严谨的?

    你嘴咋这么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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