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判决,有期徒刑,一年!-《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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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于振洋这个审判长对于诉讼方提出的拒绝和解还有一些小小的意见,但是现在来看...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完全的没有毛病。

    他在判决之前,就对这个案子有了大概的评估。

    看向诉讼方席位,于振洋微微点头,心里面,已经有了判决的结果。

    敲响法槌。

    咚咚咚!

    “法庭陈述完毕,诉讼方拒绝和解。”

    “各方还有没有什么异议?”

    苏白:“我方没有异议。”

    张晓:“我方没有异议。”

    咚!

    于振洋敲响了法槌,缓缓站起身:“既然都没有任何异议,现在开始宣判庭审结束!”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宣布审判结果!”

    唰唰唰。

    全体起立。

    此时,吴起的肥脸上全是细汗,紧紧的捏着拳头,等待着审判长的宣判。

    只见于振洋身躯挺拔,手持庭审材料,宣布着判决的结果。

    “本案缘由,诉讼方当事人万恒浩针对被诉讼方当事人吴起拒不支付报酬,提起自诉,同时追诉谢雨,董强瑕疵股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本院对该案件具有管辖权,所适用法律全部依照国内法律。”

    “下面宣判庭审结果。“

    “经本院研究判定,对于诉讼方提出来的诉讼请求。”

    “一,针对控诉吴起作为天岚建筑有限公司股权人,法人,主要负责人,犯拒不支付报酬罪,事实成立,证据确凿。

    被诉讼方没有任何的异议,被诉讼方当事人吴起严重侵害了万恒浩的权益,造成了严重后果,现判定:”

    “吴起拒不支付报酬罪成立!”

    “判处吴起有期徒刑一年!并,在限定期限内支付万恒浩薪资以及所拖欠的利息!”

    “并,因吴起拖欠工资所造成万恒浩的损失,部分应由吴起承担,具体相关,庭审以后由法院进一步协调!“

    “二,针对诉讼方所提出的追诉瑕疵股东问题,判定谢雨,董强两个人作为瑕疵股东,需要对万恒浩被拖欠的薪资以及利息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具体责任划分,由占有的天岚建筑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而定!”

    “三,责令吴起,对于万恒浩所造成的的损失,进行道歉!”

    “四,对于诉讼方提出的诉讼费以及律师相关费用,判定:由被诉讼方承担!”

    “针对被诉讼提出的诉讼请求,全部驳回!”

    “本案为初审判决,根据我国诉讼法规定,被诉讼方若认定裁定判决有任何的问题或者质疑,可以向相关单位提起审查,或提起申请再审。”

    “判决书将会在闭庭十日内,向诉讼双方发送判决书。”

    “闭庭!”

    咚!

    法槌沉闷的声音落下,庭审结束!

    被诉讼方席位上,吴起一脸的懵逼..再加上一脸的无措,甚至有一丝的惊慌...

    我...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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